原以为与人合租可以减轻经济负担,没有想到却是引狼入室。昨天,由罗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龙某涉嫌强奸合租女一案审理完毕,法院以龙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女孩孙某和其姐姐租住在罗湖区一小区,男子龙某与两姐妹合租于该处。今年2月14日,孙某的姐姐有事外出,龙某见只有孙某一人在住处,遂借故进入两姐妹的房内,要求与孙某发生性关系,被孙某拒绝。龙某在遭到拒绝后,不顾孙某强烈反抗,强行脱掉孙某的衣服,与正处于月经期的孙某发生性关系。在此过程中,龙某还将孙某的靴子撕破,孙某在反抗时将龙某咬伤、抓伤。事后孙某与其姐姐一同报警,公安人员将龙某抓获。(记者 李朝红 通讯员 程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