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启动专项治理重点清查事业单位
易滋生腐败的“小金库”顽疾,今年将受到更加严格的治理,而此前一直游离在监管之外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也首次被纳入“小金库”治理范围。昨日(3日),深圳市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透露上述信息。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谭国箱披露,从深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小金库”不仅存在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也存在于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国企首次被纳入治理范围
昨日的动员大会上,市财政局局长乔家华宣读了《深圳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深圳全面启动2009年“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该方案,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与以前相比,新增了国有企业。对此,谭国箱解释,从深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小金库”不仅存在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也存在于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凡是“小金库”存在的单位,就存在产生腐败的风险。因此,深圳这次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也纳入专项治理范围,从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清除滋生腐败和不良风气的土壤。
治理范围的扩大,也与金融危机应对有关。谭国箱说,考虑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拥有的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国有资源比较集中,如果监督管理不力,就有可能产生“小金库”。特别是当前中央、省、市出台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财政资金投入大量增加,更应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锁定市、区两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有执收执罚权的单位、国有企业、区党政机关(包括街道办事处)和市民反映强烈的单位。谭国箱表示,经过长时间的清理,市直机关“小金库”现象基本已得到遏制,近年来查处的“小金库”案件大都集中在事业单位,也存在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
关于专项治理的重点,乔家华说,“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顶风违纪有关领导将免职
据悉,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09年底基本结束,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查面必须达到100%”,谭国箱要求,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自查范围单位总数的5%,其中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20%。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就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而言,事业单位是重点;就财政补助和经费自给事业单位而言,财政补助特别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重点;就重点检查对象而言,有执收执罚权的单位、教育卫生单位、机构改革中合并撤销单位、各级培训中心以及报社、杂志社等单位是重点。
记者注意到,这次“小金库”治理在鼓励自查自纠的情况下,将严惩顶风违纪现象,对《实施方案》下发后继续设立“小金库”的,要先免去有关领导职务,再根据党纪政纪严肃追究责任。此外,举报“小金库”人员将获重奖,深圳将根据查出并已入库的税款或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数额,给予3%—5%的奖励,最高额为10万元。
小金库
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序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其他各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编辑:张伟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