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再走走看看”
陶伯华如约准时出现在本报深圳新闻部办公室。午餐结束的时候,陶伯华说,他自首的想法非常坚定,“我想回江西自首,可以吗?或者你们能和我一起去?我很担心在路上就被警察抓到,那我就自首不成了。”陶伯华还强调,他不希望通过深圳警方自首,他只是简单地认为回到案发地,自首才算数,“我也希望你们不要向深圳警方报警,算是我唯一的愿望吧。”
之后陶伯华拒绝了记者提出陪同他处理一些在深圳善后工作的要求,“请给我一点时间。”他说,“我想最后再走一走,再看一看。”12年前,陶伯华经南昌到福田石狮,取出存折里的1000多块钱,没作任何停留又去了上海,在上海他还是觉得不安心,又踏上了去广州的火车。在车上,“有个旅行社的人给办边防证说去深圳旅游,我就跟着他们一起进入了深圳特区。”陶伯华说,当年跑到深圳是偶然,“但没想到来了之后,一呆就是12年。”陶伯华口袋里还保留着刚来深圳在小旅馆住宿的一张收据,“那是在泥岗村,旅馆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收据上的时间是1996年8月29日,房费是20元,登记的名字叫“何治国”,陶伯华说在上海来的火车上捡到了“何治国”的身份证,在来深圳初期,他就用这张身份证找了第一份工作———位于布心的一家制衣厂,“老板是东北人,胖胖的”。
这之后,陶伯华又找人做了一张假身份证,名字叫“陶林”,他说这个名字的意思是“逃跑到树林中”。
直到3日,陶伯华把这张身份证拿给记者看,他一直使用陶林的名字,小心翼翼地在深圳躲了12年。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是陶伯华真实的户籍地址,“我没有想过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被抓到,我经常认为可能第二天警察就出现在我面前,给我戴上手铐。我也懒得去编造个假地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