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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进“捡钱”陷阱被骗80余万
2008-11-10 09:29:07 星期一

  林某轻信捡钱均分的老把戏,结果一分钱没捞着反被人骗银行卡损失80余万元。日前,南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批捕了骗林某钱的犯罪嫌疑人吴某。

  2008年7月3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吴某伙同伯某、东某来到南山区伺机实施诈骗,约定由东某“掉”东西、伯某“捡”东西,吴某则引诱诈骗对象来“分钱”。当天吴某在桃园路工商银行发现被害人林某卡里有5000多元后,将其确定为诈骗对象,并跟随在林某的左右。当林某行至桃园路与常兴路交界处时,伯某在其前方地上“捡”到事先安排好的包,里面装有一条镶有钻石、翡翠的金项链。吴某以见者有份为由上前哄骗林某,一起向伯某讨要好处。三人来到一咖啡厅,商定由伯某拿走金项链,同时分给林某和吴某每人两万元。伯某称身上现金不够需要去取钱,提议将项链押给吴某、林某,但两人必须交出身上的银行卡并写出密码作为抵押。林某交出了身上的三张银行、部分现金、手机等财物,吴某也交出一些值钱的东西。之后,伯某将现金和手机放在身上,并拿出一个塑料袋子装银行卡,借机将银行卡调包。调包后,伯某又说服林某保管袋子,由伯某和吴某去取钱,两人伺机溜走。林某久候不见两人归来,才察觉不对报警,经核查,林某交出的三张银行卡当天被消费及提款达80余万元。南山区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吴某。(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 江刚)

来源: 深圳特区报网络版   编辑: 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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